在咖啡馆写稿,每一行都会有情绪起伏,随着背景音乐和对面的人决定。

三里屯的一家咖啡馆似是而非,一张长桌上拍着同一个牌子的电脑。

有女人有男人跟我相对,就少抽点烟。

只是忽然来的一个光头吸引了我,大概50?松松散散的衬衣。我看了他

一眼又一眼。

侵入他的苹果,居然叫Chris Burger

于是我写出了一个故事。想想我们都会变老,现在的东西是否可以不改变。

如果我以前是相信的,那么现在已经不相信了。

松动的如果只是胸腹,那么也并不恐怖。

但更多时候,皱纹只是遗忘的象征魔咒。

写完这个僵尸的故事我就要走出那个移动门,

我知道我又会恢复成往常,穿过那个堵得糊涂的人行道口,

到某个地方去,去的总是不同的地方。

老在那的只是那烟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