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鸽子写的两个开篇改的

Part 1 BY Luis

夜幕降临,猎杀游戏开始。

我是个没什么名气的小报记者,听说西部一个小镇有点端头便租了架直升机飞去看看。靠近镇子上空时,两个红色热气球在灰色高空拎起的条幅出现在我眼前:“S市人口53594人,无特产。不过欢迎来到地狱!”双脚从飞行器走下S市政府停机坪的一刻,迎接我的是民政干部递过来的AK47(不知怎么的我手上就被塞了一把AK47)。一个从没有过的念头在我脑门上升起──他人即是僵尸,我只要去杀他们,杀他们。

几回合下来恐惧就消失了。这帮活死人行事相当坦荡,而我善用聪明的大脑和地形,又从不怜悯地瞄准他们无脑的头颅。只需等待脑浆和血液的洗礼,仿佛我就可以升天。时间过了不知多久,从颤颤巍巍,到嚎叫着释放射杀的快感,再到面无表情松动手指的无聊,时间长到我已经忘了为何杀戮,可我停不下来了。我就是神,我控制了这个城,可我停不下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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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t 2 BY Joanna

“现在是凌晨3点15分,我一个人睡着,身边没人。男人呢?”我眼珠一转,翻身下床走到客厅,这该死的果然还和3天前一样,面对46寸彩电羊癫疯似地按动手柄。一股血腥味冲进口腔,我只记得我眼睛一黑,等我再醒来,PlayStation成了碎片,而这人还八字敞开地躺在地板上傻笑……

相亲认识时,他是电视台的编导,告诉我他要当个作家;住到一起时,他从电视台辞职回家,说要写一本《白夜》。我不知道小说到底进行得如何,他对着电脑一坐就是8、9个小时,但从来没给我看过一行文档,他白天喝Bailey晚上在大排档里喝啤酒,肚子都养出来了。

说起来他读的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名校,还去欧洲读了个硕士;他没有烟瘾,常常玩网游,常常睡不着觉。现在靠给几个科幻小说杂志写稿活着,房子按揭也能供着,但肯定就成了月光。不过我自己还不错,在金融街混着,已经三年了。那天下班和妞们喝酒抱怨精神不好,Sue说不要抱着个妥斯陀耶夫斯基还不知足。那是什么意思?我没细问,因为第二天她酒醒了又跟我说,别跟那男人混了,他钻戒都不会给你买,更不会带你去萨尔斯堡旅行。

我决定跟Luis摊牌,那天限行只能坐地铁回家。我反复演练要说的对白,但却感觉脑袋空空。走到离家不远的一个路口,我看见他在斑马线的另一头。我想跑过去,但他身边忽然多了几个穿得破破烂烂的90后,章鱼一样的发型却挡不住放肆的笑容。我看见他呆住了,他凝视那几个年轻人,随着人潮在走,却像被流水线送着。

忽然一阵浅红的怪风刮过,迷了眼睛,我嘴里塞满了沙子。我不知为何被那个场景感动,想奔向那个孩子样迷茫的男人。但恍惚中我似乎看到Luis又在动他的手指,像是按着他那该死的手柄,“娘的”,我骂了一句,停在了路口。